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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三届二次“两代会”代表提案的通知
 

各代表团:

经学院党委同意,学院三届二次“两代会”拟于2010年元月17日召开。征集“两代会”代表提案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方针, 发挥教职工代表参与学院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构建和谐校园的需要。为切实做好本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根据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暂行办法》,现就三届二次“两代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提案的时间

本次提案征集从20101228开始,在全体“两代会”代表中征集,提案征集的截止时间为2010116

二、提案的范围

本次会议提案征集主要围绕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深化内部管理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凡属于学院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均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与方案;

2、有关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的建议与方案;

3、有关学院教学、科研、基本建设、后勤服务及其他行政管理事务等方面的建议与方案;

4、有关本院教职工迫切关心的其他比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下列问题不属于提案征集的范围:

1、不属于学院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

2、涉及国家宪法和现行的法律、法令、法规、政策的问题;

3、纯属党、团事务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事务的问题;

4、纯属个人(家庭)的具体问题;

5、纯属基层职能部门有权解决的问题。

代表提出后不列为提案的,可作为意见或建议,由大会提案组转请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三、提出提案的程序要求

1、代表在提出提案前要认真征询和听取广大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弄清事实原委,然后按一事一案填好代表提案表。

2、提案须有一名代表提出,并由两名以上正式代表签名附议,达不到规定人数的不列为代表提案;代表提案不受数量限制。

3、代表提出的提案,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交大会提案工作组徐旭处,并同时附电子版(电子邮箱:dangweixc@126.com),超过截止日期的提案不予受理。

4、提案表标准格式可从附件中下载,须认真填写,字迹要求清晰工整。

5、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交提案,也不能作提案的附议人,但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由大会提案工作组负责转请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特此通知

 

 

 

院“两代会”提案工作组

                                             2010年12月28

 

发稿:宦集体 审核:宦集体 发布日期:201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