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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基层工会组织设置调整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各单位:

   鉴于两校整合,学院机构设置变化和干部调整,以及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为了加强院工会和基层党组织对部门工会的领导,促进各部门工会更加有效地开展工作,经院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对学院部门工会设置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原则及方案见附表。

 

 

   特此通知

 

                                           院工会                                        

                 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报:芜湖市总工会

附 表:

分工会设置调整基本原则及方案如下:

一、学院基层工会组织机构设置调整的基本原则

1、依法原则。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会员在25人及其以上的,须建立工会委员会;会员在25人以下,可以建立工会委员会。

2、有利原则。

根据学院实际,按“四个有利”即:有利于党组织的统一领导,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有利于发挥工会职能,有利于开展活动及对会员的教育和管理。

二、学院基层工会的设置方案

15个二级学院和3个基础课教学部建立部门工会,其他建立部门联合工会,学院共设置21个部门(部门联合)工会,各工会可以以支部或行政部门为单位建立工会小组,具体方案如下:         

1、机关一工会(所辖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审计监察处、工会、机关党总支、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人力资源处、财务处。院领导:陈旭东、徐建平)

2、机关二工会(所辖部门:总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图书馆、现代信息技术中心、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院领导:王宁生、殷立明、李平)

3、机关三工会(所辖部门:教务处、科研处、学报编辑部、继续教育学院、校企合作办、实验实训中心、学生处、招就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团委。院领导:袁龙喜、高武)

4、机械工程学院工会;

5、汽车工程学院工会;

6、电气工程学院工会;

7、信息工程学院工会;

8、建筑工程学院工会;

9、材料工程学院工会;

10、生物工程学院工会;

11、园林园艺学院工会;

12、网络工程学院工会;

13、经济管理学院工会;

14、应用外语学院工会;

15、国际经贸学院工会;

16、公共管理学院工会;

17、人文旅游学院工会;

18、艺术传媒学院工会;

19、思政教学部工会;

20、基础教学部工会;

21、体育教学部工会;

由于两校整合后各部门教职工之间缺乏相互了解,因此部门工会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推迟至12月份开展,目前基层工会干部缺位的部门,由本部门党组织安排人员临时负责部门工会工作。

 

 

发稿:宦集体 审核:宦集体 发布日期:201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