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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相关知识问答(二)
 

26.教代会大会筹备工作有哪些方面内容?

    答:大会的筹备工作,大体上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1)进行调查研究,为召开大会作准备;

    (2)提出召开大会方案的建议。包括大会召开时间、主要议题、主要程序、选举代表方案等,报同级党组织同意;

    (3)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结合教代会大会议题,向全体教职工宣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教代会有关内容;

    (4)组织教职工代表选举,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培训;

    (5)征集大会提案,并做好提案审查立案工作;

    (6)准备教代会有关文件,包括起草、征求意见、文印、分发、传递等工作;

    (7)提出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同意,提交大会预备会通过;

    (8)安排布置会场,包括落实国旗、横幅、标语、音响、摄影事项等。     

27.什么是教代会议题?怎样确定议题?

    答: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是列入会议议程,提交大会讨论审议的题目。教代会大会议题的确定,应当围绕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以及教育改革、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每次大会确定的议题不宜过多,可以突出一、两个中心议题。

    教代会大会议题的建议,一般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提出。工会在酝酿大会议题时,应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以及学校党、政领导的意见,并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情况。经工会委员会或者教代会代表团()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报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最后在大会预备会上表决通过。     

28.什么是教代会议程?大会主要议程有哪些?

    答:教职工代表大会议程是大会讨论审议各项议案的程序和日程。教代会大会主要议程包括:

    (1)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和工会有关民主管理工作报告以及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工作报告;

    (2)讨论审议或者审议通过大会各项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

    (3)民主评议、民主推举学校行政领导人;

    (4)有关选举事项。

    有关教代会大会议程的建议,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提出,报同级党组织同意,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后,在大会预备会上表决通过。    

29.什么是教代会提案?

    答: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程式,提交教代会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建议。提案一般由代表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及整改建议或措施三部分。提案内容要实际,要求要具体。提案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并且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格式提出。教代会提案一经立案,就成为具有效力的议案,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落实处理、答复反馈。本次大会提案落实处理情况,在下一次大会上由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报告。   

30.教代会怎样征集提案?

    答:教代会每次大会的提案,一般在预备会之前开始征集,应当及早做好准备工作。征集提案工作由学校工会或者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具体负责,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征集提案前,最好对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明确大会议题、提案工作目的意义和要求,以及提案落实处理的程序等。向代表发出提案征集通知时,应当明确提案的截止日期,并随发提案表。

    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在提案截止期后,应立即对征集到的提案进行整理、审查和立案,以便在大会召开时,及时报告本次大会提案征集和立案情况。     

31.处理和落实提案的程序有哪些?

    答:工会或者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提案处理工作。提案的处理和落实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交换意见后,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对审核合格的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3)落实:大会闭会后,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会同学校党政工领导,协商决定提案由哪个部门负责实施。将提案表一份,送交实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做到“三定”,即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要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经常对提案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并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

    (4)再审: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要调查研究,作出判断。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允许说明情况,取得一致意见后,暂缓或停止执行。但这时,要给提案人作出满意解释。

    (5)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已落实的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代表汇报或张榜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总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32.学校教代会每年召开几次?“定期开会”的含义是什么?

    答:《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高等学校教代会一般应每学年召开一次。目前学校开会次数尚无明确规定,大多数学校每年召开两次,已成惯例。

    什么是定期开会?有的学校认为,不管放在哪个月,只要每学年召开一次或两次大会,就是定期开会。这种理解不太准确,在实际操作中也容易走样。定期开会的含义是,大会定在每年的哪个具体时间或阶段召开。像人民代表大会那样,每年定在三月初召开。到底放在每年什么时候召开,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学校每年两次大会定在两个学期的结束前后召开为宜。教代会定期开会形成制度,可避免随意性,也便于学校工作计划安排。     

33.大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大会主席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核心。

    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2)听取、讨论各代表团()、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意见;

    (3)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

    (4)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大会主席团可以实行常任制,主持本届教代会的各次大会。届期内主席团如减员较多,可以调整和增补,但须经大会通过。常任主席团不同于常设主席团,大会闭会期间不能代行教代会的职权。     

34.大会主席团由哪些方面的人员组成?

    答: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主席团应由学校各方面的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党、政、工的主要领导干部,教师代表应占多数。主席团的人数,可根据学校规模大小自行确定。以目前各类学校的规模,可在725人之间考虑。     

35.大会主席团怎样产生?

    答:教代会大会主席团,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一般由校工会提出初步名单,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代表团()长联席会议进行民主协商,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报请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预备会选举或通过。选举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的方式,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半数才能当选。不宜采取鼓掌通过的办法     

36.主席团是否要常设?

    答:现行教代会条例规定,教代会大会主席团只在大会期间履行主持大会召开的职责,闭会期间不能代行大会的职权。因此,以不设立常设主席团为宜。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应由学校工会承担。如遇重要事项需要教代会临时审议,可先由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再由校工会召开代表团()长联席会议决议,在下一次教代会大会上确认。

    有些学校作为尝试,教代会设立常设主席团,如行之有效,教代会大会也认可,可以继续试行下去,但要协调好与学校工会的工作关系。常设主席团主席,可推选校工会专职主席或副主席担任。    

37.什么是教代会预备会?怎样召开预备会?

    答;教代会预备会是指在教代会正式会议之前举行的会议。其主要任务就是为大会正式召开做好思想和组织上的准备。

    教代会预备会基本程序是(以换届首次代表大会为例)

    (1)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

    (2)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选举大会主席团(休会片刻,主席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大会议题、议程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4)通过大会议题及议程;

    (5)通过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教代会预备会议的主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大会主席团未选出之前,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选出之后,由大会主席团推派执行主席主持。另一种是教代会换届后,设立常任主席团(即届内各次教代会不重新选举主席团),届内历次代表大会预备会均由主席团主持。      

38.教代会正式会议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答:教代会正式会议的基本程序有:

    (1)宣布大会开幕,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上级领导或有关方面致辞;

    (3)校长作学校工作报告;

    (4)副校长作分管工作报告;

    (5)提交大会审议方案或有关事项的说明;

    (6)工会作教代会工作报告;

    (7)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作提案工作报告;

    (8)大会表决或选举事项;

    (9)教职工代表大会发言;

    (10)学校领导讲话;

    (11)宣布大会闭幕。

    教代会会议程序,各校可以视具体情况作适当增减。      

39.教代会大会决议有哪几种类型?

    答:教代会大会决议,要以书面形式表现。决议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群众意愿和学校的权限。决议要中心突出,简明扼要,切实可行,便于检查。决议一般有两种类型:

    (1)单项性决议。是就大会讨论审议的某一个议题作出的决议。这种决议特点是,内容单一明了,便于代表通过。但是,如果本次大会审议的议题较多,要作出许多单项决议,交大会表决起来比较繁琐。

    (2)综合性决议。就是对本次大会审议的许多议题综合形成一个决议。这种决议条理清楚,比较全面,一次表决完成。但是综合性决议中,如果教职工代表对其中某一项有不同意见,在表决时就会产生一些困难。

    两种类型的决议,各有利弊,究竟选用哪种,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各次大会的具体情况决定。     

40.教代会大会决议怎样形成?

    答:教代会形成大会决议的基本程序是:

    (1)组织教职工代表对大会将要作出决议的有关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和审议;

    (2)在综合各方讨论审议意见基础上,由工会或者大会秘书机构协助起草决议草案,并征求各代表团()意见;

    (3)大会主席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决议草案;

    (4)决议草案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41.教代会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用何种方式?

    答:在教代会大会上进行选举的事项,有大会主席团、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和其他临时性机构等。这类选举一般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既可对机构的成员逐个举手表决,也可对一个机构的全部成员一次举手表决。表决时,应给代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选择。对重要的或争议较大的选举,可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教代会大会表决事项,一般是指大会的决议、决定等。表决采用举手的方式。按同意、反对、弃权的选择一一征求。重要的或争议较大的议案,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无论举手表决还是无记名投票表决都须符合法定要求。即出席大会的教职工代表应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选举、表决均须获得全体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才有效。

    选举、表决均不采用鼓掌通过的方式,也不采用会外流动票箱投票、委托投票和通讯投票的方式。    

42.怎样贯彻落实教代会大会决议?

    答:教代会的决议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一经大会通过即产生效力。教代会作出的决议学校各方面应认真贯彻执行。贯彻落实教代会决议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实现:

    (1)教代会大会闭会后,校工会可以通过各部门工会、工作小组的活动,也可以利用宣传媒介,向教职工群众宣传大会精神,解释教代会决议内容;

    (2)工会协助学校有关领导和部门,制定贯彻实施教代会决议的计划;

    (3)工会可以通过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广大教职工完成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4)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会组织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成员或部分代表检查督促学校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决议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5)工会在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向教职工代表报告教代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      

43.教代会大会决议在闭会期间需要修改怎么办?

    答: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决议,非经代表大会同意,任何个人或组织无权修改。教代会闭会期间,遇到特殊情况,例如学校上级有新的规定,执行决议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决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明显不切合实际的地方等等,原决议可以作适当修改。原决议需要修改时,由学校工会召集代表团()长联席会议,协商处置,在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并予以确认。      

44.教代会闭会期间怎样组织代表视察活动?

    答:为了发挥教职工代表经常性作用,进一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或者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可以在闭会期间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部分代表对学校某些工作进行视察。视察内容应当是学校领导或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例如学风、教风问题,教职工生活福利问题以及其他方面问题。为使代表视察活动富有成效,在视察活动前,组织者应制定视察方案,明确内容和重点,并且和学校有关方面事先联系和协商,便于提高视察效果。视察活动结束后,应当通过座谈会、书面报告或其他形式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视察情况。      

45.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怎样开展日常活动?

    答:在教代会闭会期间,组织各代表团()长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开展活动是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工作机构的主要任务。代表团()长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开展的日常活动主要有:

    (1)参加教代会代表团()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有关民主管理问题;

    (2)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学校相应职能部门民主管理工作,

    (3)各代表团()长参加所在部门党政有关会议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工作;

    (4)代表团()长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参加与学校领导座谈,通报或协商有关工作;

    (5)组织本部门教职工代表或者本工作机构成员开展日常民主管理活动。      

46.什么情况下可以召开教代会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

    答:教代会闭会期间,遇到某些重大问题需要临时协商或讨论决定,可以由学校工会主持召开代表团()长联席会议。出席成员有各代表团()长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必要时可以邀请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学校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代表团()长联席会议涉及内容,只能是临时遇到但又必须由教代会解决的问题,以及与民主管理有关工作。涉及全校性的重大问题应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临时代表会议加以代表团()长联席会议形成的决定或处理意见,应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予以确认。     

47.什么情况下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

    答:学校遇有重要问题,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件又不具备时,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或者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代表会议。临时代表会议是就解决某项重大问题而举行的全体会议。它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比,具有会期短,议题单一,程序简单等特点。临时代表会议只能作为教代会的一种补充形式,不应替代教职工代表大会。

    临时代表会议由学校工会负责召集。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也由学校工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具体承担。     

    教代会组织体系

48.教代会要设立哪些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

    答:教代会条例规定,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承担教代会的有关日常工作。学校教代会设立哪些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没有统一规定。一般可以围绕教代会行使的四项职权,与学校行政有关的工作对口,并且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设立。规模大的学校可以多设几个,规模较小的少设一些,也可以只设立一个综合性的民主管理委员会或小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名称,各校可根据具体情况自定。目前许多学校设有教学科研、劳动人事、生活福利、规章制度、评议监督、提案工作等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      

49.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任务是什么?

    答: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作为教代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1)对提交教代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预先进行调查研究和论证,向大会主席团或教代会代表团()长联席会议提供审议意见的建议;

    (2)征集、处理和落实教代会提案;

    (3)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决议;

    (4)提出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施方案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5)大会和学校工会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任务。     

50.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怎样组建和产生?

    答: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工作,有一定的专业性,其成员应以熟悉这方面业务的代表为主,可适当聘请一些非代表的教职工参加。委员会(小组)的负责人,应由熟悉业务,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教职工代表担任。每个委员会(小组)的人数,可根据工作简繁、工作量大小等因素酌情决定,一般以59人为宜。大会主席团或学校工会提出组成人员及委员会(小组)负责人名单,经大会代表举手通过产生。     

51.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怎样开展工作?

    答: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承担教代会民主管理日常工作。其成员多为不脱产的教职工代表,不宜承担太多的工作任务。因此,应根据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工作性质、任务、工作量等具体情况,制定每学期活动计划,确定各个委员会特定的工作目标,安排一些比较紧迫、比较重要的工作任务。活动的时间以每月安排一次为宜。     

52.怎样确定教代会届次?

    答:教代会的“届”是时间概念,是指代表的任期。如果规定四年为一届,四年期满后就要选出下一届代表。教代会开会的“次”,是指在届期内召开大会的序数。一届教代会在届期内,一般要开数次大会。比如,某学校首届教代会规定届期为四年,第一次大会就是首届一次,第二次大会是首届二次……,以此类推。满四年换届后再开会,就是二届一次,二届二次……。

 

发稿:宦集体 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交换意见后,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对审核合格的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3)落实:大会闭会后,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会同学校党政工领导,协商决定提案由哪个部门负责实施。将提案表一份,送交实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做到“三定”,即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要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经常对提案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并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

(4)再审: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要调查研究,作出判断。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允许说明情况,取得一致意见后,暂缓或停止执行。但这时,要给提案人作出满意解释。

(5)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已落实的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代表汇报或张榜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总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32.学校教代会每年召开几次?“定期开会”的含义是什么?

答:《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高等学校教代会一般应每学年召开一次。目前学校开会次数尚无明确规定,大多数学校每年召开两次,已成惯例。

什么是定期开会?有的学校认为,不管放在哪个月,只要每学年召开一次或两次大会,就是定期开会。这种理解不太准确,在实际操作中也容易走样。定期开会的含义是,大会定在每年的哪个具体时间或阶段召开。像人民代表大会那样,每年定在三月初召开。到底放在每年什么时候召开,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学校每年两次大会定在两个学期的结束前后召开为宜。教代会定期开会形成制度,可避免随意性,也便于学校工作计划安排。

33.大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大会主席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核心。

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2)听取、讨论各代表团()、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意见;

(3)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

(4)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大会主席团可以实行常任制,主持本届教代会的各次大会。届期内主席团如减员较多,可以调整和增补,但须经大会通过。常任主席团不同于常设主席团,大会闭会期间不能代行教代会的职权。

34.大会主席团由哪些方面的人员组成?

答: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主席团应由学校各方面的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党、政、工的主要领导干部,教师代表应占多数。主席团的人数,可根据学校规模大小自行确定。以目前各类学校的规模,可在725人之间考虑。

35.大会主席团怎样产生?

答:教代会大会主席团,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一般由校工会提出初步名单,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代表团()长联席会议进行民主协商,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报请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预备会选举或通过。选举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的方式,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半数才能当选。不宜采取鼓掌通过的办法

36.主席团是否要常设?

答:现行教代会条例规定,教代会大会主席团只在大会期间履行主持大会召开的职责,闭会期间不能代行大会的职权。因此,以不设立常设主席团为宜。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应由学校工会承担。如遇重要事项需要教代会临时审议,可先由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再由校工会召开代表团()长联席会议决议,在下一次教代会大会上确认。

有些学校作为尝试,教代会设立常设主席团,如行之有效,教代会大会也认可,可以继续试行下去,但要协调好与学校工会的工作关系。常设主席团主席,可推选校工会专职主席或副主席担任。

37.什么是教代会预备会?怎样召开预备会?

答;教代会预备会是指在教代会正式会议之前举行的会议。其主要任务就是为大会正式召开做好思想和组织上的准备。

教代会预备会基本程序是(以换届首次代表大会为例)

(1)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

(2)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选举大会主席团(休会片刻,主席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大会议题、议程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4)通过大会议题及议程;

(5)通过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教代会预备会议的主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大会主席团未选出之前,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选出之后,由大会主席团推派执行主席主持。另一种是教代会换届后,设立常任主席团(即届内各次教代会不重新选举主席团),届内历次代表大会预备会均由主席团主持。

38.教代会正式会议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答:教代会正式会议的基本程序有:

(1)宣布大会开幕,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上级领导或有关方面致辞;

(3)校长作学校工作报告;

(4)副校长作分管工作报告;

(5)提交大会审议方案或有关事项的说明;

(6)工会作教代会工作报告;

(7)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作提案工作报告;

(8)大会表决或选举事项;

(9)教职工代表大会发言;

(10)学校领导讲话;

(11)宣布大会闭幕。

教代会会议程序,各校可以视具体情况作适当增减。

39.教代会大会决议有哪几种类型?

答:教代会大会决议,要以书面形式表现。决议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群众意愿和学校的权限。决议要中心突出,简明扼要,切实可行,便于检查。决议一般有两种类型:

(1)单项性决议。是就大会讨论审议的某一个议题作出的决议。这种决议特点是,内容单一明了,便于代表通过。但是,如果本次大会审议的议题较多,要作出许多单项决议,交大会表决起来比较繁琐。

(2)综合性决议。就是对本次大会审议的许多议题综合形成一个决议。这种决议条理清楚,比较全面,一次表决完成。但是综合性决议中,如果教职工代表对其中某一项有不同意见,在表决时就会产生一些困难。

两种类型的决议,各有利弊,究竟选用哪种,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各次大会的具体情况决定。

40.教代会大会决议怎样形成?

答:教代会形成大会决议的基本程序是:

(1)组织教职工代表对大会将要作出决议的有关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和审议;

(2)在综合各方讨论审议意见基础上,由工会或者大会秘书机构协助起草决议草案,并征求各代表团()意见;

(3)大会主席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决议草案;

(4)决议草案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41.教代会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用何种方式?

答:在教代会大会上进行选举的事项,有大会主席团、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和其他临时性机构等。这类选举一般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既可对机构的成员逐个举手表决,也可对一个机构的全部成员一次举手表决。表决时,应给代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选择。对重要的或争议较大的选举,可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教代会大会表决事项,一般是指大会的决议、决定等。表决采用举手的方式。按同意、反对、弃权的选择一一征求。重要的或争议较大的议案,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无论举手表决还是无记名投票表决都须符合法定要求。即出席大会的教职工代表应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选举、表决均须获得全体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才有效。

选举、表决均不采用鼓掌通过的方式,也不采用会外流动票箱投票、委托投票和通讯投票的方式。

42.怎样贯彻落实教代会大会决议?

答:教代会的决议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一经大会通过即产生效力。教代会作出的决议学校各方面应认真贯彻执行。贯彻落实教代会决议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实现:

(1)教代会大会闭会后,校工会可以通过各部门工会、工作小组的活动,也可以利用宣传媒介,向教职工群众宣传大会精神,解释教代会决议内容;

(2)工会协助学校有关领导和部门,制定贯彻实施教代会决议的计划;

(3)工会可以通过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广大教职工完成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4)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会组织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成员或部分代表检查督促学校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决议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5)工会在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向教职工代表报告教代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

43.教代会大会决议在闭会期间需要修改怎么办?

答: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决议,非经代表大会同意,任何个人或组织无权修改。教代会闭会期间,遇到特殊情况,例如学校上级有新的规定,执行决议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决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明显不切合实际的地方等等,原决议可以作适当修改。原决议需要修改时,由学校工会召集代表团()长联席会议,协商处置,在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并予以确认。

44.教代会闭会期间怎样组织代表视察活动?

答:为了发挥教职工代表经常性作用,进一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或者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可以在闭会期间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部分代表对学校某些工作进行视察。视察内容应当是学校领导或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例如学风、教风问题,教职工生活福利问题以及其他方面问题。为使代表视察活动富有成效,在视察活动前,组织者应制定视察方案,明确内容和重点,并且和学校有关方面事先联系和协商,便于提高视察效果。视察活动结束后,应当通过座谈会、书面报告或其他形式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视察情况。

45.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怎样开展日常活动?

答:在教代会闭会期间,组织各代表团()长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开展活动是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工作机构的主要任务。代表团()长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开展的日常活动主要有:

(1)参加教代会代表团()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有关民主管理问题;

(2)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学校相应职能部门民主管理工作,

(3)各代表团()长参加所在部门党政有关会议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工作;

(4)代表团()长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参加与学校领导座谈,通报或协商有关工作;

(5)组织本部门教职工代表或者本工作机构成员开展日常民主管理活动。

46.什么情况下可以召开教代会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

答:教代会闭会期间,遇到某些重大问题需要临时协商或讨论决定,可以由学校工会主持召开代表团()长联席会议。出席成员有各代表团()长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必要时可以邀请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学校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代表团()长联席会议涉及内容,只能是临时遇到但又必须由教代会解决的问题,以及与民主管理有关工作。涉及全校性的重大问题应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临时代表会议加以代表团()长联席会议形成的决定或处理意见,应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予以确认。

47.什么情况下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

答:学校遇有重要问题,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件又不具备时,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或者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代表会议。临时代表会议是就解决某项重大问题而举行的全体会议。它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比,具有会期短,议题单一,程序简单等特点。临时代表会议只能作为教代会的一种补充形式,不应替代教职工代表大会。

临时代表会议由学校工会负责召集。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也由学校工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具体承担。

教代会组织体系

48.教代会要设立哪些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

答:教代会条例规定,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承担教代会的有关日常工作。学校教代会设立哪些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没有统一规定。一般可以围绕教代会行使的四项职权,与学校行政有关的工作对口,并且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设立。规模大的学校可以多设几个,规模较小的少设一些,也可以只设立一个综合性的民主管理委员会或小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名称,各校可根据具体情况自定。目前许多学校设有教学科研、劳动人事、生活福利、规章制度、评议监督、提案工作等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

49.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任务是什么?

答: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作为教代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1)对提交教代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预先进行调查研究和论证,向大会主席团或教代会代表团()长联席会议提供审议意见的建议;

(2)征集、处理和落实教代会提案;

(3)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决议;

(4)提出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施方案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5)大会和学校工会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任务。

50.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怎样组建和产生?

答: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工作,有一定的专业性,其成员应以熟悉这方面业务的代表为主,可适当聘请一些非代表的教职工参加。委员会(小组)的负责人,应由熟悉业务,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教职工代表担任。每个委员会(小组)的人数,可根据工作简繁、工作量大小等因素酌情决定,一般以59人为宜。大会主席团或学校工会提出组成人员及委员会(小组)负责人名单,经大会代表举手通过产生。

51.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怎样开展工作?

答: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承担教代会民主管理日常工作。其成员多为不脱产的教职工代表,不宜承担太多的工作任务。因此,应根据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工作性质、任务、工作量等具体情况,制定每学期活动计划,确定各个委员会特定的工作目标,安排一些比较紧迫、比较重要的工作任务。活动的时间以每月安排一次为宜。

52.怎样确定教代会届次?

答:教代会的“届”是时间概念,是指代表的任期。如果规定四年为一届,四年期满后就要选出下一届代表。教代会开会的“次”,是指在届期内召开大会的序数。一届教代会在届期内,一般要开数次大会。比如,某学校首届教代会规定届期为四年,第一次大会就是首届一次,第二次大会是首届二次……,以此类推。满四年换届后再开会,就是二届一次,二届二次……。


发稿:宦集体 审核:宦集体 发布日期:2009-07-29